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是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考试的命题、考试 时间安排、组织考试、评分、各省招生计划分配、专业课成绩录取线划定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条件和范围
第五条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并具有一定的音乐或绘画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除外),均可报名。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非艺术类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报考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的考生原则上男身高应不低于170CM,女身高应不低于160CM。
第六条 招生范围:2005年在黑龙江、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江西七个省份招生。除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外,其它专业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省份参加考试,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招生专业 | 招 生 省 份 |
工业设计 | 黑龙江、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江西 |
艺术设计 | 黑龙江、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江西 |
音乐表演 | 黑龙江、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湖北 |
雕 塑 | 黑龙江、河北、山东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七省份总共拟招收315名(以教育部最后批准的计划为准),其中工业设计专业拟招收100名、艺术设计专业拟招收150名、音乐表演专业拟招收50名、雕塑专业拟招收15名。工业设计和艺术设计专业各省名额分配依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质量,按比例分配。音乐表演专业各专业方向拟招生数如下表:
专 业 方 向 | 拟招生数 |
声 乐(美声、民族) | 16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16 |
西洋乐器演奏(小提琴、大提琴) | 8 |
中国乐器演奏(琵琶、二胡、古筝、扬琴) | 10 |
第五章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成绩发布
第八条 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雕塑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专业课,复试为专业课、乐理、视唱和听音,复试地点设在燕山大学。
第九条 专业课考试考生的单科及总成绩均在网上公布,并按照总成绩排出最终名次。其中工业设计和艺术设计名次为考生所在省的报考专业排名,雕塑名次为招生的三个省总排名,音乐表演名次为进入复试的各省份所有考生按所报专业的总排名。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艺术专业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招生计划按1:3-1:5的比例发放“燕山大学2005年艺术类考试合格证”,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已获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文、理兼收。在录取时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记入总分。
第十一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凡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成绩分数线(高于或等于考生所在省定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同一分数线。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 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 10000元/人·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招生办电话:0335-8057069 、8074600
学校网址:http://www.ysu.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zsb.ysu.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ysu.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燕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
( 作者: & 责任编辑:晓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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